徵才機關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化學工程、農畜水產品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5-01-20~2015-02-03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專科程度以上 (二)考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化學工程、農畜水產品檢驗等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任用資格 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證照或其他:1.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具小客車駕照。 3.執行度量衡器檢查業務,須能提起20公斤砝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市場監督業務。 2.水產品等取樣檢驗。 3.度量衡器檢定檢查。 4.櫃台受理報驗發證與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分局蘇澳辦事處(宜蘭縣蘇澳鎮港區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逕寄基隆市港西街八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人事室。 (二)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500字以上)2.考試及格證書3.畢業證書4.銓敘部審定函5.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三)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四)期限:民國104年2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五)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2-24231151分機2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