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徵求 技士~2015-02-03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化學工程、農畜水產品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備取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5-01-20~2015-02-03
資格條件 (一)學歷:專科程度以上
(二)考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化學工程、農畜水產品檢驗等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任用資格
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證照或其他:1.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具小客車駕照。
3.執行度量衡器檢查業務,須能提起20公斤砝碼。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市場監督業務。
2.水產品等取樣檢驗。
3.度量衡器檢定檢查。
4.櫃台受理報驗發證與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分局蘇澳辦事處(宜蘭縣蘇澳鎮港區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逕寄基隆市港西街八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人事室。
(二)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1.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500字以上)2.考試及格證書3.畢業證書4.銓敘部審定函5.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三)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四)期限:民國104年2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五)聯絡人:劉小姐 聯絡電話:02-24231151分機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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