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6-06-04~2016-06-13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行政科一般行政職系科員(A030090)所遺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僱用期限至105年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為止。 |
工作地址 | 臺東市四維路2段1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相關表格,請至臺東縣消防局網頁-左側檔案下載-人事室下載http://www.ttfd.gov.tw/?act=download_personnel&cmd=list) 1. 切結書 2. 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有利審查之事蹟 (二) 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臺東縣消防局人事室: 1. 收件人:臺東縣消防局人事室 科員 朱冠儒 2. 地址:臺東縣臺東市四維路2段100號 3. 聯絡電話:089-327047 (三)備註 1. 信封請註明「應徵臺東縣消防局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消防局人事室承辦人。 2. 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 本次職缺甄選得視需要對符合資格者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 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