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徵求 約僱解說員~2016-05-31

徵才機關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解說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5-25~2016-05-31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畢業資格,並曾修習天文學概要或天文觀測概要等天文學相關科目,且取得學分證明者。
二、具有導覽解說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展示場導覽與解說、展示場之巡視、協助展示場科教活動及臨時交辦事項等相關事宜。
二、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工作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31日(星期五)止,備齊應繳證件(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本人之電話)後以掛號郵寄本館人事室收(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60),信封上請註記「應徵約僱解說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10)。
二、繳驗文件如下:(一)甄選報名表(請務必附簡要自傳及於「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否則視為證件不齊),並請貼妥最近六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三)天文學相關科目學分證明。(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五)切結書。(六)具結書。
三、報名表、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www.tam.gov.taipei/公告資訊/最新消息下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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