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4-09-16~2014-09-22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學歷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三﹞、熟電腦操作(word、execl、powerpoint)。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工商及工廠管理事項。 ﹝二﹞、辦理土地出租管理事項。 ﹝三﹞、營業聯絡處所登記、收費、催繳事項。 ﹝四﹞、專人專線聯繫及案件處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
聯絡E-Mail | suhei@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者請先至「本分處網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http://www.epza.gov.tw/harbor/list.aspx?pageid=9635a6e58c4a5216)下載本分處職缺公開甄審外補人員資格名冊 ,填妥資料後,電子檔E-mail至suhei@epza.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及姓名。 ﹝二﹞、另須檢具紙本表件資料計有:履歷表(須含照片、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其他與工作項目相關證件影印本(無者免附),於103年9月22 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人事室劉小姐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三﹞、僱用期間:按實際所需時間僱用,如表現優良繼續於每年年底約僱次年契約一次,至本職缺公務人員留職停薪期滿復職前一日止,或代理期間理由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四﹞、聯絡電話:04-26581215#682劉小姐。﹝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六﹞、本次公開甄選,依名次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