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 徵求 艦艇駕駛員~2016-12-06

徵才機關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
職稱 艦艇駕駛員
職系 船舶駕駛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6-11-21~2016-12-06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且具任用資格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二等船副以上適任證書。
工作項目 一、船舶、航海儀器、燈塔及航標巡察補給。
二、一般行政業務,採購案件辦理。
三、其他上級指派航安工作。
工作地址 基隆市或臺北市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2)現職派令(3)銓敘部審定函(4)最高學歷證件(5)考試及格證書及適任證書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二、報名方式:請檢齊報名表件並依序裝訂後於105年12月6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前以掛號逕寄(10669)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艦艇駕駛員】,如未附相關資料者,恕不計分),合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人。
三、聯絡電話:02-89782779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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