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15-08-10

徵才機關 高雄市甲仙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5-08-05~2015-08-10
資格條件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辦理秘書室相關業務。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甲仙區公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具文件:一、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影本。二、身份證影本。三、應徵封面上,請註明書記職務代理。請於104年8月10日前送達本所,採親自或委託(請交由秘書室收發蓋日期章)或掛號逕寄高雄市甲仙區和安里中山路50號甲仙區公所人事室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得列備取1名,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四、本項職缺僱用期限自簽約報到日起至10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屆時自動解僱不得異議。五、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76751002轉27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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