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徵求 技士~2016-06-22

徵才機關 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力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6-06-16~2016-06-22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具大專以上畢業。
(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備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六)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高壓電器材設備、弱電維護之檢查維修與管理。
(二)學校電器、消防設施管理(含消防訓練等)。
(三)財產管理。
(四)辦理校園節能減碳規劃作業。
(五)協助辦理採購事項。
(六)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東港鎮豐漁街66號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聯絡E-Mail yurongkuo@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即日起至105年6月22日(星期三)前,將應繳交證件以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地址:928屏東縣東港鎮豐漁街66號,電話:08-8333131轉332、331),郵件封面請註明聯絡電話及「應徵技士」字樣,受理報名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寄件後敬請電話確認是否如期寄達本校。二、應繳證件:各項證件影本(以A4大小為原則)依序裝訂成冊,繳交證件於甄選結束後,由本校銷毀恕不退還。(一)甄選報名表(請黏貼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二)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自傳表各1份。(三)國民身分證。(四)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五)採購專業證照(無則免附)。(六)切結書。(七)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八)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三、甄選日期:105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8時5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9時開始甄試,逾時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應試。四、本次甄選簡章請參閱本校校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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