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徵求 管理員~2016-01-18

徵才機關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一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6-01-12~2016-01-18
資格條件 具有委任第2職等合格實授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 人員(經銓敘部銓敘有案,現仍在職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務處一般行政工作。
二、教務處(設備組)設備管理、專科教室、班級財產管理及實驗室安全衛生等工作。
三、協助辦理活動之攝影拍照及後製等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聯絡E-Mail jls01@ylsh.ml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於105年1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教務處管理員」,將下列資料掛號郵寄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國立苑裡高級中學人事室收: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白天、夜間聯絡電話)。(二) 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現職銓敘審定函。(五)現職派令。(六)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七)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暨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以上證件資料請採用A4規格影本,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經初審合格者,本校得另行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退件亦不函復;惟未獲通過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掛號郵資)俾利郵寄。
三、本次甄選預定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三個月,以遞補該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
四、聯絡電話(037)868680轉700、701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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