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 職稱 | 管理員 |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一名 |
| 性別 | 一般人員 |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 有效期間 | 2016-01-12~2016-01-18 |
| 資格條件 | 具有委任第2職等合格實授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 人員(經銓敘部銓敘有案,現仍在職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教務處一般行政工作。 二、教務處(設備組)設備管理、專科教室、班級財產管理及實驗室安全衛生等工作。 三、協助辦理活動之攝影拍照及後製等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
| 聯絡E-Mail | jls01@ylsh.mlc.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於105年1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教務處管理員」,將下列資料掛號郵寄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國立苑裡高級中學人事室收: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白天、夜間聯絡電話)。(二) 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證件。 (四)現職銓敘審定函。(五)現職派令。(六)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七)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無則免附)暨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以上證件資料請採用A4規格影本,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經初審合格者,本校得另行通知面試;若未獲遴用,恕不退件亦不函復;惟未獲通過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貼足掛號郵資)俾利郵寄。 三、本次甄選預定正取1名,另擇優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三個月,以遞補該職缺為限,期滿即喪失資格。 四、聯絡電話(037)868680轉700、701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