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農業化學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6-09-01~2016-09-1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農業化學職系任用資格,已銓敍薦任第六職等合格實授。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土壤微生物研究及土壤肥力與植體營養診斷分析。 二、辦理土壤改良劑與地力消耗試驗。 三、辦理土壤性質調查與肥力測定。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地址: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7鄰東福路2段139號 )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作物環境課農業化學職系助理研究員,郵寄:32745桃園市新屋區後庄里7鄰東福路2段139號人事室收。 二、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下列文件影本:1.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考試及格證書;3.派令及銓敘部銓敘審定函;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最近5年獎懲令;6.相關證照或外語檢定等資料影本。 三、期限:民國105年9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另電話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聯絡電話:03-4768216-132温惠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