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助理管理師職務代理人)~2017-01-17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助理管理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01-09~2017-01-17
資格條件 (一)具身心障礙手冊(輕度身心障礙者,能獨立負擔處理工作者優先) 。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並具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資訊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41160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1-19號)
聯絡E-Mail tp1006@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資訊課約僱人員[助理管理師職務代理人]),於本(106)年1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11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1-19號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資訊課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3933800分機501)。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心障礙手冊。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另行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件處理。

附註:
1.本案職務代理人係助理管理師職缺提列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資訊處理科任用計畫僱用,僱用期間「以實際僱用日期為準」至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資訊處理科考試及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106年10月中旬),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核薪方式:約僱3等220薪點(月支薪新臺幣26,642元)。
3.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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