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助理管理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1-09~2017-01-17 |
資格條件 | (一)具身心障礙手冊(輕度身心障礙者,能獨立負擔處理工作者優先) 。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並具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資訊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41160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1-19號) |
聯絡E-Mail | tp1006@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資訊課約僱人員[助理管理師職務代理人]),於本(106)年1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11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1-19號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資訊課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3933800分機501)。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心障礙手冊。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另行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件處理。 附註: 1.本案職務代理人係助理管理師職缺提列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資訊處理科任用計畫僱用,僱用期間「以實際僱用日期為準」至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資訊處理科考試及格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約106年10月中旬),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核薪方式:約僱3等220薪點(月支薪新臺幣26,642元)。 3.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