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5-11-30~2015-12-14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現銓敘審定薦任6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具有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2、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者。 3、具有英語檢定高級(含)以上程度(或相當等級),領有合格證書或證明文件者。 4、具國際交流、涉外業務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國際交流、涉外業務訓練、人事人員訓練、學員服務等業務。 |
工作地址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 |
聯絡E-Mail | sharon@email.rad.gov.te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如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現任職務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英檢證明文件等),於12月14日前以郵寄方式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後之翌日起3個月內。 3、聯絡電話:(049)2332131轉612彭上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