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5或薦6-7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技藝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7-01-04~2017-01-12 |
資格條件 | (一)具備技藝職系(或具有單向調任本職系資格)之並敘委任第五職等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請留意是否有特考限制轉調任用限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年齡及性別不拘,歡迎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參加甄選。 (四)熟悉操作Word、Excel等與職務相關之文書編輯處理能力、具網頁維護經驗者佳。 (五)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實習處相關業務及活動。 (二)實習場所管理及實習設備維護(修)。 (三)協助辦理本校學生技能檢定工作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程序: (一)通訊報名。 (二)請檢附下列資料各一份: 1.報名表 2.國民身份證影本。 3.公務人員履歷表一份。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6.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7.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 (三)報名期限: 請於106年1月12(星期四)下午17:00前寄達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藝職系技士」字樣),並電洽08-8892010轉280確認。 (四)本校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格者(含資料不齊者)恕不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若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 (五)聯絡方式:本校人事室陳小姐,08-8892010轉280。 (六)甄選方式: 1.電腦能力測驗:30% 2.口試:70% (七)甄選日期:106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3:30 地點:本校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