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17-01-12

徵才機關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7-01-05~2017-01-12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符合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社會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2段20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掛號通信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2段201號人事室)。
(二)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並請依下列順序以長尾夾夾妥: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 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表末並請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
(3)應徵人員請檢附證件資料寄送本所人事室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截止日:如上網公告期間(以郵戳為憑)。
(五)聯絡電話:04-7982010#171陳課員。
(六)未獲通知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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