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
職稱 | 副工程司 |
職系 | 地質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6-10-11~2016-10-21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地質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考試或委任升薦任升官等考試地質相關類科及格。 (三)具地質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地質職系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以上之現職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水利工程規劃設計之地質調查、試驗計畫等工作之執行與監辦。 (二)水利工程邊坡與基礎處理工程之分析設計與監辦。 (三)水利工程施工階段之地質研判、檢討與評估。 (四)水利工程材料之調查、試驗工作之執行與監辦。 (五)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局或管轄範圍﹙台灣中部地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有意願者,請於105年10月21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各乙份,並註明應徵職務、日間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寄至台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峰堤路195號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人事室收。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證件不全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3.聯絡電話:﹙04﹚23320579分機1102黃專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