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照顧服務管理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照顧管理專員(替代人力)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其他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6-06-01~2016-06-05 |
資格條件 | 須符合下列全部資格: 一、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之大學畢業生。 二、具有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人員證照之一。 三、2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之經驗。 |
工作項目 | 1、辦理十年長期照顧失能者個案評估、管理、追蹤及預防保健工作。 2、行政業務及相關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機關地址:台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證件:(一)簡歷表並註明可聯絡電話手機(請至台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網址:http://personnel.tainan.gov.tw/docs/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doc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三)國民身份證正反影本(四)符合「須具資格條件」之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 二、以上資料請寄至台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信封註明「應徵約用照顧管理專員(替代人力)」。 三、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收件截止日期至105年6月5日,以郵戳為憑。 四、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12月21日或原該職務約用照顧管理專員復職日前1日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正取1名、備取2名 六、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