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榮民總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環境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6-12-14~2017-01-14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學環境工程相關科系(含)以上畢業,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明上登載環工、環科及公害防治科系或有明載「環境」二字者為原則。 2.考試:公務人員普考或高考環境工程職系考試及格。 3.銓審:現職或曾經委任第四職等(含)以上,具環境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獎懲:近五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以上懲處紀錄。 5.專業證照:具有甲級汙水處理專職人員證照。 6.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7.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負責全院汙水處理設備維護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之環保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工務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vghtc.gov.tw)「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6年1月14日前掛號郵寄本院工務室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技佐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甲級汙水處理專職人員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6.通信報名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工務室。 聯絡電話:04-23592525#2350;聯絡人:王聖魁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