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6-12-15~2016-12-2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研究所畢業,持有碩士(含)以上學位。 三、全民英檢初級(含)以上檢定及格者。 四、需具熟練電腦文書(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或電腦資訊安全管理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役男體檢、複檢、驗退判定免役初審事宜。 二、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之處理及審核事項。 三、替代役接訓、驗退審查事宜。 四、訴願、陳情案件處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
聯絡E-Mail | 8011@mail.nc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次甄選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05年12月19日出缺。 二、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首頁註明應徵「徵集組科員」、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5年12月20日下班前寄達本署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1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聯絡電話049-2394452游視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