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役政署 徵求 科員~2016-12-20

徵才機關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16-12-15~2016-12-20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薦任第7職等(含)以上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研究所畢業,持有碩士(含)以上學位。
三、全民英檢初級(含)以上檢定及格者。
四、需具熟練電腦文書(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或電腦資訊安全管理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役男體檢、複檢、驗退判定免役初審事宜。
二、替代役役男傷病停役之處理及審核事項。
三、替代役接訓、驗退審查事宜。
四、訴願、陳情案件處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聯絡E-Mail 8011@mail.nc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次甄選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05年12月19日出缺。
二、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首頁註明應徵「徵集組科員」、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5年12月20日下班前寄達本署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1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聯絡電話049-2394452游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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