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16-02-03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6-01-28~2016-02-03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
3.本職缺限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本處為3層樓建築,設有身心障礙者坡道,但無電梯設施。
4.通知錄取後可立即上班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一般行政事務之處理與支援。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20號〈臺中市榮民服務處〉
聯絡E-Mail vsdtcc0079@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經歷、專長、300字以上簡要自述)、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榮民或榮眷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等,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105年2月3日前以掛號寄送(以郵戳為憑)4205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20號人事室謝小姐收。
2.工作報酬:約僱3等220薪點,折合新臺幣26,642元/月。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談,資格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補件亦不退件。
4.約僱期間: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分發本處報到前一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5.電話:04-25271288分機320人事管理員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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