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辦事員~2015-08-27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5-08-18~2015-08-27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銓審:現職或曾經銓審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2.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3.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消防演練計畫之擬訂、執行及消防設備、器材之保管維護。
2.災害(風災、水災及地震等)緊急應變措施及處理。
3.財產(土地、建築物及動產)綜合管理及維護。
4.車輛管理(保險、保養維護)及用油之審核與結報。
5.收發及文書檔案管理。
6.四省專案、節約能源措施及環保、水電維修保養督導。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建興村100號
聯絡E-Mail vhpt0010@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4年8月27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辦事員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附)、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1)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2)無前開優先錄用規定之適用情形時,另辦理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科50分鐘)及電腦中文輸入測驗(20分鐘)。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屏東縣內埔鄉建興村100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8-7700627;聯絡人:人事管理員莊志鴻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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