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徵求 秘書兼組長~2016-01-13

徵才機關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秘書兼組長
職系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6-01-06~2016-01-13
資格條件 1.符合調任該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或陞任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1.襄助主任推展家庭教育業務2.諮詢輔導業務統籌督導3.全中心研考統籌4.公文核稿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11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附: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銓審函4.派令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證件均為影本;6.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徵才公告下載(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秘書兼組長』,並於105年1月13日前(郵戳為憑)逕寄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蔡小姐收(730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118號)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錄取人員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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