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議會 徵求 駐衛警察~2015-07-13

徵才機關 苗栗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駐衛警
官職等
職稱 駐衛警察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駐衛警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5-07-09~2015-07-13
資格條件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三、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需輪值日夜班。
二、本會門禁管制及安全防護事項。
三、災害預防及中央監控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苗栗市玉清路35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通訊報名或於公告期限內逕送本會收發室完成收件。
二、繳驗以下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依下列順序裝訂,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一)履歷表(請務必註明連絡電話)。(二)國民身分證。(三)畢業證書。(四)公立醫院檢查合格表。
三、請於104年07月13日前將二.所定資料逕寄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51號 苗栗縣議會總務組顏麗華收(037-326450分機101,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於報名信封註明應徵駐衛警察職務。
四、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
六、經錄取後其待遇依據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設置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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