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駐衛警 |
官職等 | |
職稱 | 駐衛警察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駐衛警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5-07-09~2015-07-13 |
資格條件 | 一、高中(職)以上畢業。 二、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三、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需輪值日夜班。 二、本會門禁管制及安全防護事項。 三、災害預防及中央監控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市玉清路35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通訊報名或於公告期限內逕送本會收發室完成收件。 二、繳驗以下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依下列順序裝訂,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一)履歷表(請務必註明連絡電話)。(二)國民身分證。(三)畢業證書。(四)公立醫院檢查合格表。 三、請於104年07月13日前將二.所定資料逕寄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51號 苗栗縣議會總務組顏麗華收(037-326450分機101,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於報名信封註明應徵駐衛警察職務。 四、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 六、經錄取後其待遇依據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設置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