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徵求 技士~2015-03-24

徵才機關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5-03-17~2015-03-24
資格條件 1、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有土木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工程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林邊鄉公所工務課。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應徵方式:採通訊報名或親自送件方式皆可(請彌封後於右上角註明「應徵土木工程技士」字樣)。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年3月2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3、檢送文件: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述自傳,簽章),備註聯絡電話及手機等。(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銓敘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皆以A4影印)。4、郵寄地址:屏東縣林邊鄉光林村和平路53號(屏東縣林邊公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8)8758636,林先生。5、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web.pthg.gov.tw/TownLbt/index.aspx)最新消息區,請逕行上網查閱。6、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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