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交通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1-09~2015-01-12 |
資格條件 | 一、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資格,具有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公私立大專以上相關系所畢業。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汽車客運業月報資料統計及分析。 二、辦理人民陳情案件處理。 三、辦理志工服務計畫擬定及執行。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70056台南市中西區永華路一段36號4樓(臺南市公共運輸處) |
聯絡E-Mail | ymca@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證件(皆以A4影印):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銓敘審定函、4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為影本)、5應徵人員簡歷表(本局首頁/人事園地/徵才訊息網頁下載)。 二、意者請備齊相關證件,於104年1月12日前以電子郵件:ymca@mail.tainan.gov.tw或郵寄送達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郵寄以郵戳為憑),並於封面註明「應徵公共運輸處辦事員職務」;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甄試,恕不退件及函復;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人,期間為三個月。 三、相關訊息公告交通局首頁/人事園地/徵才訊息網頁或聯繫:06-3901327人事室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