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4-04-21

徵才機關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4-04-10~2014-04-2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辦理〈一〉環保、停車場、災害防救業務。〈二〉焚化廠回饋金區公所統籌部分。〈三〉空地空屋查處〈含危險房屋查處〉。〈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7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獎懲、訓練等相關資料影本,如有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亦請檢附影本,並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103年4月21日前逕寄「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79號代人事管理員李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註明應徵課員職務,聯絡電話:02-24282101-203。(二)合者約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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