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電子卷證委外掃描作業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5-11-17~2015-12-04 |
資格條件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辦理105年度電子卷證委外掃描作業人員甄選簡章 一、本甄選係依據司法院秘書長104年8月10日秘台資一字第1040021609號函辦理。 二、應徵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者(以報名截止日為準)。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依教育相關法令具有同等學歷者。 三、薪資待遇: 26,040元/月。(勞、健保自負額,健保補充保費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除;交通、膳食、住宿自理)。 四、招募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 五、工作內容:案件卷證電子掃描。 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12月4日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七、工作地點: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八、工作時間: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九、意者請填具所附報名表(請至「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網址:http://kld.judicial.gov.tw/,或至本院服務台索取)。 十、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文書科收」,信封註明「應徵105年度電子卷證委外掃描作業人員」,郵遞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聯絡電話:(02)2465-2171轉1812 簡書記官。 十一、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擇優面試」,獲進用者以電話通知進用,並公告於本院網站;未獲進用者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
工作項目 | 案件卷證電子掃描。 |
工作地址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郵遞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176號。 聯絡電話:(02)2465-2171轉1812 簡書記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