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獸醫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5-02-11~2015-02-24 |
資格條件 | (一)擔任本職務需基於獸醫之知能,具有大專院校以上獸醫科系畢業,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領有獸醫師證照,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且具獸醫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需具備水產動物學、魚病學、微生物學、病理學、藥理學等專業知識。 (三)需具有縝密思考、創新審辨、規畫及獨立判斷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水產病害診斷與防治工作。 (二)水產病害診斷與防治技術改進等研究工作。 (三)水產疫情蒐集,法規或草案分析、研判及通報,檢疫相關條例智識。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和一路199號(水產試驗所水產養殖組)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地址:基隆市和一路199號人事室 杜玉冬小姐收。 (二)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職系。 (三)期限:民國104年2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徵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研究職缺增列專題報告,專題報告(含面試)以5-10分鐘為原則】。 (五)本職缺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