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役政署 徵求 工友~2016-05-31

徵才機關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工友
官職等
職稱 工友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工友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16-04-22~2016-05-31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七點中央機關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以下同)。二、現於超額或非超額機關服務,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現職工友。三、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具主動服務熱誠之現職工友。四、報名參加甄選者,應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至本署。
工作項目 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協助出納庶務、公文傳送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聯絡E-Mail 8008@mail.nc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願移撥至本署服務者,請檢附甄選(移撥)工友履歷表、機關移撥同意書及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明書、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等相關資料,於105年0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送本署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秘書室官小姐收,聯絡電話:049-2394907。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工友甄選』字樣。凡逾期送件、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二、經甄選錄取者,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日期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檢附甄選等相關(甄選簡章、履歷表、移撥同意書)表件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nca.gov.tw/)徵才資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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