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16-09-13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2等19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9-08~2016-09-13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 需具服務熱忱、擅溝通協調及處理繁雜業務。
三、 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
四、 具客語聽、說能力者尤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
工作項目 一、辦理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綜合行政業務。二、藝文活動、教育推廣相關業務。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新北市三峽區隆恩街23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客家事務局人事室傅小姐收(105年9月13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園區管理科書記職務代理人」):(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直式橫書、須親自簽名,電子檔可至http://www.personnel.ntpc.gov.tw/download/?type_id=10527&parent_id=10209下載「本屬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其他證書影本(無則免)。(四)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郵資不足,恕不退還)。二、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五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三、本項甄審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四、聯絡人: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局園區管理科江科長,電話:26729996分機101;其餘問題請洽傅小姐,電話:29603456分機6038。五、本職缺以約僱2等190薪點新台幣23,009元支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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