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組員~2016-11-16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6-11-09~2016-11-16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訓
練合格)。
3.銓審: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審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之公務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5 年考績3 年以上甲等。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
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成績分數
相等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零星採購業務。
2.採購招標案件業務。
3.預算經常費用編擬。
4.秘書室綜合及研考業務。
5.消費者保護方案計畫及推行。
6.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工作地址 新竹市崧嶺路57巷41號(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息下
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5年11月16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
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一般行政組員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
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
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採購證照(無則免附)及榮民證(無則
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並辦理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科50分鐘)及電腦中文輸入測驗(20分
鐘)。
4.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 通信報名地址: 新竹市崧嶺路57 巷41 號人事室; 聯絡電話:
03-5213292#11503;聯絡人:人事管理員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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