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副研究員 |
職系 | 水產技術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15-03-31~2015-04-09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碩士學位以上並具五年以上從事水產繁養殖相關工作經驗者;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八年以上從事水產繁養殖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有薦任第8職等公務人員水產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三)熟悉漁業行政法規並對水族展示、水產飼料、水產病害治療與用藥等具有頗為專精學識。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水族館展示維運全盤業務。 (二)海水生物繁養殖以及海洋生態環境保育等試驗研究工作。 (三)水族館促參業務規劃及履約管理等相關工作。 (四)為民服務及水族教育解說宣導等工作。 (五)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水產試驗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澎湖縣白沙鄉岐頭村5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地址:基隆市和一路199號人事室 杜玉冬小姐收。 (二)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稱、職系。 (三)期限:民國104年4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徵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研究職缺增列專題報告,專題報告(含面試)以5-10分鐘為原則】。 (五)本職缺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本職務俟本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附屬水族館ROT案完成,廠商進駐後,員額歸建另行調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