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徵求 村幹事~2015-11-18

徵才機關 花蓮縣吉安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一般民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5-11-09~2015-11-18
資格條件 初等考試或相當特考及格,經銓敘部審定現敘一般民政職系或同一職組委任第2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曾任同一職組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等資料影本各一份,或於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註明,其資料正確性由當事人自行確認負責。
逕寄(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親送亦可)花蓮縣吉安鄉公所人事室收(花蓮縣吉安鄉吉安路2段116號),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合者約談,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聯絡電話:03-8523126轉180、181分機
報名期限:自民國104年11月9日至104年11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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