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檔案管理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5-15~2015-05-28 |
資格條件 |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須已領有考試及格證書),具檔案管理或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3.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檔案管理、圖書資訊、歷史、博物館、企業管理或傳播行銷等相關科系所畢業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1.辦理機關檢調國家檔案事宜。 2.辦理國家檔案研究出版、文創加值及授權。 3.國家檔案支援教學資源製作及推廣與大專院校參訪。 4.檔案樂活情報發刊。 |
工作地址 | 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於104年5月25日(星期一)以前(郵戳為憑)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明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審函、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件影本,以掛號郵寄本局應用服務組收(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2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註明應徵職務),逾期不予受理。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甄審未錄取,恕不退件,不再通知。 本職缺列候補2 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