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農業化學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4-03-26~2014-04-0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農學院或理學院相關科系或研究所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及相關成績單(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無研究所學歷者免附研究所成績)。 二、公務人員高考第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具農業化學職系農產加工科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研修過有機化學及分析化學等相關學分,具農藥學及檢驗分析等相關知識及經驗者優先考慮。 四、具備誠實態度和服務熱誠,需配合業務參予本所公共事務之執行。 五、具有收集和彙整資料的能力,處理工作時應有分析、研判、高度思考及說明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農產品蔬果農藥殘留檢驗分析工作。 2.辦理農民安全用藥輔導工作。 3.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郵寄地址:台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人事室 收。 二、檢附履歷表、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銓審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著作(論文)資料影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編號A600210技佐」。 三、期限:民國103年4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資格未合,恕均不退件。未獲通知即為無錄取,不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 五、除郵寄上列資料外,另請填寫附檔(表格藍字欄為必填,其餘可省略,請至本所官網下載),以電子郵件傳送hermia@tactri.gov.tw。 六、連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洪主任 (或曾小姐、林小姐) 04-23302101轉171或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