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工友 |
官職等 | |
職稱 | 工友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工友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4-04-25~2014-05-30 |
資格條件 |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技工、駕駛。 (二)經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最近三個月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五)具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機電、水電、空調等相關專業執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環境清潔維護、發送公文及其他交辦之事務性工作等。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東信路176號。 |
聯絡E-Mail | night109@judicia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請於103年5月30日下午17時30分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基隆市東信路176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總務科 收』(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甄選』) (二)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 機關移撥同意書。 (2) 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3)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4)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 最近3年考核成績表或證明書。 (6) 最近3個月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 (7) 其他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 上述資料各乙份(請依序裝訂)。 本院依規定辦理評選,甄選日期另行電話或簡訊通知,擇優錄取,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或未經原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恕不受理。 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