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役政署 徵求 科員~2016-01-05

徵才機關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5-12-30~2016-01-0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碩士以上畢業。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1者。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用情事者。五、需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等)網路操作能力。六、具採購證照。七、英檢初級以上。
工作項目 一、辦理替代役基礎訓練及公共行政役管理幹部訓練役男管理、獎懲及事故處理之規劃及研擬事項。二、辦理替代役基礎訓練懇親會客、慶生會及家屬聯繫等事項。三、辦理各級政府機構或民間團體慰問替代役訓練班役男之協調、規劃等事項。四、辦理替代役役男重大事故處理事項。五、辦理替代役役男保溫杯及背袋採購事項。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1453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3段522號(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
聯絡E-Mail 8008@mail.nc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首頁註明應徵訓練組科員、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採購證照、英檢證書等相關影本,於105年1月5日下班前寄達本署人事室(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逾期恕不受理,初審合格擇優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人,備取1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有效。聯絡電話049-2394452吳視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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