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蘆洲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戶籍員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6-10-28~2016-11-03 |
資格條件 | (一)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戶政職系調 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 各款之情事者。 (三)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輪班及職務輪調。 (四)具戶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戶政業務工作。(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蘆洲戶政事務所(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45號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應徵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各項欄位須詳載並貼相片及簽名)、2.現職派令、3.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4.近5年考績通知書、5.最近3年獎懲令、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證件暨國民身分證等證件影本(請均以A4規格依序裝訂),於105年11月3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視同放棄)逕寄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45號8樓人事管理員陳小姐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戶籍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洽詢電話:(02)22818536分機122。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應徵資料如要退還請另附回郵信封。 (三)本項甄選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 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