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斗六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6-10-18~2016-10-28 |
資格條件 | 1.具調任戶政職系任用資格並具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2.熟諳電腦操作,具戶政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戶籍登記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7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親送或以掛號通信方式報名,通信報名者並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採通信報名者請自行來電確認(聯絡電話:05-5322542轉52)。 二、請檢附以下證件以A4紙張依序排列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件。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及審定函。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其餘均附影本,並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後蓋章。信封請註明「應徵書記職務」並於105年10月28日前將應徵資料寄送至雲林縣斗六市公園路77號人事黃小姐收。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視需要擇期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本應徵書面資料恕不返還(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者請自行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經本所錄用之現職人員,由本所向其現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