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280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4-07-16~2014-07-2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具有政府機關學校相關行政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如具人事單位服務年資一年以上尤佳)。(請檢附服務證明) |
工作項目 | 本局人事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9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期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請填送公務人員履歷表(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註明應徵職缺並檢附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報名日期:103年7月16日至103年7月2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人事室(南投市民族路494號)。 (五)聯絡電話:(049)2225134-232陳小姐。 (六)備註:1.正取1名,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此職缺為列入103年高等考試三等考試任用計畫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本局通知報到日起至該項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