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礦冶材料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07-21~2014-07-2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3級考試或相當高考3級考試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薦任第8職等礦冶材料職系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三、熟悉一般行政工作及電腦文書作業,且具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海洋事務等相關案件之辦理。 二、政策、法規(礦場安全法規修訂)有關案件之辦理。 三、國會題庫、新聞稿撰寫等有關案件之辦理。 四、礦場重大災變事故調查等相關事項之處理。 五、災防法相關案件、災害防救演練、緊急通報及礦場天然災害防止之通告、回報發簽等相關事項之辦理。 六、組務會議等相關事項之辦理。 七、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 一、有意者請至經濟部網站(http://www.moea.gov.tw)焦點消息/就業資訊/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cyhsueh@moea.gov.tw,並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7.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於103年7月28日(星期一)前,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人事處第二科薛小姐收(請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礦業司技正職務),合者約談,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 二、聯絡電話:薛小姐02-23212200轉分機563 三、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