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徵求 技正~2014-07-28

徵才機關 經濟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技正
職系 礦冶材料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4-07-21~2014-07-2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3級考試或相當高考3級考試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薦任第8職等礦冶材料職系任用資格。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三、熟悉一般行政工作及電腦文書作業,且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海洋事務等相關案件之辦理。
二、政策、法規(礦場安全法規修訂)有關案件之辦理。
三、國會題庫、新聞稿撰寫等有關案件之辦理。
四、礦場重大災變事故調查等相關事項之處理。
五、災防法相關案件、災害防救演練、緊急通報及礦場天然災害防止之通告、回報發簽等相關事項之辦理。
六、組務會議等相關事項之辦理。
七、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
一、有意者請至經濟部網站(http://www.moea.gov.tw)焦點消息/就業資訊/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cyhsueh@moea.gov.tw,並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7.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於103年7月28日(星期一)前,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人事處第二科薛小姐收(請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礦業司技正職務),合者約談,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
二、聯絡電話:薛小姐02-23212200轉分機563
三、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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