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東航空站 徵求 約僱人員~2017-06-12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東航空站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6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17-05-26~2017-06-12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者(民國88年7月15日【含】以前出生)、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有汽車駕駛執照、男女不拘,須繳交經區域教學醫院以上或公立醫院(不含衛生所)檢查合格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甄選約僱消防員體格檢查表。
工作項目 約僱消防員擔任工作內容:(一)執行航空站消防、災害搶救及應變與緊急救護等相關工作。(二)擔任航空站消防裝備之使用、檢查與維護等工作。(三)其他交辦事項(含值班待命、營舍之維護與清潔及週邊環境整理、接受消防在職訓練、定期演習及行政工作事項等)。
工作地址 臺東航空站:2名 臺東市民航路1100號 蘭嶼航空站:1名 臺東縣蘭嶼鄉紅頭村漁人151號 綠島航空站:3名 臺東縣綠島鄉南寮村23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洽購簡章
(一)時間:
1.現購:自民國106年5月26日起至106年6月12日止(週一至週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
地點:臺東航空站航廈大廳服務臺(臺東市民航路1100號)。
2.函購:自民國106年5月26日起至106年6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工本費:
1.現購:每份新臺幣50元。
2.函購:請附回郵大型信封(A4大小),自寫姓名、地址、註明「印刷品」及貼足35元郵票,並附工本費50元(請寄郵局匯票,抬頭: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東航空站,郵票不收)寄臺東市民航路1100號臺東航空站人事室函購,否則不予寄發。
二、報名日期:自民國106年5月26日起至106年6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以掛號寄達臺東市民航路1100號臺東航空站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報名應繳費用、表件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費:新臺幣500元(使用郵局匯票,抬頭: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東航空站。
(二)入場證一張,請以正楷填寫姓名並貼妥照片。
(三)報名表正、副表各1張,請以正楷填寫,並貼妥照片,填表前請詳閱背面之「填表說明」。
(四)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不含衛生所)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1張,並貼妥照片。
(五)回件專用信封、成績單專用信封、退補件專用信封各1個,請以正楷填寫收件人姓名、地址,免貼郵票。
(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1份。
(七)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
(八)汽車駕駛執照影印本1份。
(九)具有加分條件者(參考陸、「加分規定」),請附相關專長證書影本。
※以上應繳之各類文件影本一律抽存,於錄取報到時應提出正本驗證。如所繳之各項證件,經查明有偽造變造者,比照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取消其應甄資格。榜示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涉及刑法刑責部分,依法移送法辦。
(十)相片:最近3個月內拍攝之1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相片1式4張,背面均須書明姓名、出生年月日,並請自行黏貼於入場證、報名表正、副表及體格檢查表,如非最近相片或非同一式樣,不予受理。
(十一)為便於審查,應繳各項表件,一律以A4大小紙張影印,請勿摺疊或倒放反置,並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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