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7-06-12~2017-06-16 |
資格條件 | (一)具擔任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熟稔電腦文書處理、品行端正,具人際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 |
工作項目 | 本會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一)一般事務採購。 (二)駐警衛察、技工、工友、駕駛管理。 (三)廳舍、車輛、電信設備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市)三興里南崗二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下列相關文件影本 1.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應填寫完整) 2.最高學歷證明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銓敘部最近審定函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無本公告「資格條件」之(二)所列消極任用條件暨未曾被移付懲誡情事之「切結書」正本乙份(該切結書請逕至本會網站http://www.ntcc.gov.tw/公布欄下載)。 (二)應徵資料請於106年6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 『南投縣(市)三興里南崗二路1號南投縣議會人事室收』,並註明應徵組員職缺。證件資料不齊,視同資格不符;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參加甄選。應徵資料如需返還,請檢附貼妥足額郵票之回郵信封,俾利寄還,如未附回郵信封恕不退件。 (三)本職缺係預估缺。 (四)本案聯絡人:謝小姐,聯絡電話:(049)2222131#1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