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文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10-03~2018-10-0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3年以上人事業務經驗之現職人員。 (四)具服務熱忱者。 (五)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平均每分鐘中文輸入至少20個字),熟稔word與excel作業,並熟悉各項人事資訊作業者。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本學院人事事項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家文官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576號) |
聯絡E-Mail | wwy@ncs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註記應徵人事室科員職務,於107年10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學院人事室(電話:02-26531690吳先生)。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數名參加電腦測試及面試。資歷審查不合格或未通知參加電腦測試及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成績得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惟參加面試者,如面試結果均不符合業務需要,得不予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