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18-10-16

徵才機關 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18-10-08~2018-10-16
資格條件 1.學歷: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工程、營建、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
2.經歷:具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及行政實務經驗者尤佳。
3.其他: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公共建築工程及其他機關委辦工程等工程履約管理。
2.各項工程綜合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公所工務課(雲林縣水林鄉水北村水林路1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資格並對本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07年10月16日前,郵寄或親自送達雲林縣水林鄉公所人事室收,地址:65241雲林縣水林鄉水北村水林路1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工務課技士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檢具文件如下:(1)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含照片、自傳,末頁請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私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惟無適當人選時,公所亦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檢附足額郵資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僱用期間:自107年10月17日(或實際到職日)起至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約107年12月中)止,屆時自動解職不得異議。僱用期間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支薪(新台幣34,916元)。
4.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5)7850001轉63鍾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5)7850001轉43王主任或48邱課員。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