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徵求 科員~2019-06-21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社會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6-14~2019-06-21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社會學等相關系所畢業。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公務人員社會行政或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
3. 需熟諳word、powerpoint、excel等應用軟體。
工作項目 1.托育政策相關法規之研擬、修訂及釋疑
2.居家托育服務及托嬰中心之輔導管理
3.托育政策之規劃、推動、補助、執行及管考
4.托育體系整合資訊系統之建置、管理及教育訓練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08年6月21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家庭支持組科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3.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洽詢電話:(02)2653-1928陳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