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徵求 副研究員~2019-02-21

徵才機關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至薦任第九職等
職稱 副研究員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19-02-15~2019-02-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具有碩士以上學歷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有文化行政職系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含)等以上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有文化及教育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熟黯策展業務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類型主題展覽之策畫與執行。
二、辦理中台灣藝文起飛推廣等計畫。
三、辦理藝術體驗區設置等計畫。
四、辦理各類型畫冊及刊物之印製。
五、辦理文化部交辦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市卦山路1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者請於108年2月21日(含)前(以郵戳為憑)備齊下列證件一份(請以A4格式),逾期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格式請以A4直式橫書,附照片及註明日間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考試及格證書影本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6.最近三年獎懲令影本7.最近銓敘部審定函影本,請依序裝訂整齊一式4份以掛號郵寄至「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人事陳小姐 收」,地址:500 彰化市卦山路18號【信封外及履歷表上請註明應徵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副研究員職缺】,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依名次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限為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次日起算3個月。
二、聯絡人:人事陳小姐,聯絡電話:04-7222729分機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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