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僑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僑務行政職系或一般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6-05~2019-06-1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調任本會僑務行政職系或一般行政職系資格。(三)具有通過相當全民英檢(GEPT)中級之英文能力測驗或具其他外語能力測驗認證,並能提供相關語言能力檢測合格證明文件。(四)熟悉Windows Office之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操作。(五)認真負責、具高度工作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者,可配合出差及加班,並得應業務需要派赴海外工作。(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僑務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二)辦理文書及檔案管理等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5~17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完整履歷,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附照片及自傳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4.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影本。5.得調任僑務行政職系或一般行政職系資格之銓審函影本。6.個人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外語能力檢測合格證明文件影本。請寄臺北市徐州路5號17樓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僑務行政職系或一般行政職系科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二)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公告事項-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並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yunsang@ocac.gov.tw。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27-2936洽桑小姐。(三)本職缺得視需要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