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徵求 技工~2017-12-20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技工
官職等
職稱 技工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7-12-12~2017-12-20
資格條件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技工。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機關水電維(護)修、配合職務內容調動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 填寫技工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或證明書)、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相關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原)本相符」(如涉不法,刑責自負)並留聯絡電話(日、夜)、聯絡地址及電子信箱。
(三) 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面試時繳交)
聯絡人:本所總務科(庶務)王秀雄先生,聯絡電話:(02)226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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