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12-12~2017-12-20 |
資格條件 |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技工。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
工作項目 | 機關水電維(護)修、配合職務內容調動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 填寫技工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或證明書)、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相關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原)本相符」(如涉不法,刑責自負)並留聯絡電話(日、夜)、聯絡地址及電子信箱。 (三) 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面試時繳交) 聯絡人:本所總務科(庶務)王秀雄先生,聯絡電話:(02)2262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