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05~2019-12-15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二、具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之公務人員。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四、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本科研考彙整彙辦、追蹤管制。 二、辦理文化類財團法人相關業務。 三、辦理藝文組市政顧問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最近三年獎懲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以上證件無者免附,惟請勿檢具正本,以免遺失)於108年12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參加甄選(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逾期不予受理。二、合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三、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文創發展科文化行政職系助理員。四、本案承辦人:江科員、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3591。五、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洽文創發展科(室)江孟芳02-27208889分機3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