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4,916元)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3-27~2018-04-1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如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反應敏捷、配合度高者佳。 3、書面審查合格者(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面試擇優錄取2名,另備取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
工作項目 | 1、一般行政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3、僱用期間: (1)職缺一:簽約日起至107年高普考正額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2)職缺二:簽約日起至107年高普考增額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上開職缺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近捷運麟光站)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07年4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紙本郵寄「1067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 2、檢附資料: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約僱人員報名表(請上本廠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相關證照(書)影本。 3、報名表請附上彩色近照,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4、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約僱人員」。 5、聯絡人:鄭先生聯絡電話:(02)2735-6980#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