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 備取2名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7-06-14~2017-06-19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2.歡迎具身障手冊者報名。 2.熟悉電腦操作。 |
工作項目 | ㄧ、財產管理。 二、物品及倉庫管理、車輛、油料管理等。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鼎金1巷1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及甄選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06年6月14日起至106年6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須檢附證件:履歷表(本人簽章)、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學歷(畢業證書)、經歷(服務證明書)等證件影本(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頁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等資料各1份。 (三)報名方式: 通訊報名,請於106年6月19日前(郵戳為憑)將須檢附證件密封以掛號逕寄高雄市三民區鼎金1巷15號人事室鄭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之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注意事項: (一)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錄取(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書寫返還地址、姓名等詳細資料)。 (二)備取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日後如有與本次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時,本廠應業務實際需要,得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進用。 (三)經甄選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